原标题:福州陈先生怒了!知名开发商竟言而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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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的陈先生向《维权超给力》反映,他和亲戚一起在闽侯县南通镇中铁城江督府购置了三套房屋,购房前销售承诺三套房都享受“老带新”优惠政策,即减免两年物业费,但交房后他们却被告知无法减免。置业顾问表示,陈先生是中介带看,不能享受“老带新”优惠。
2019年10月份,陈先生与其亲属在闽侯南通的中铁城江督府购置了三套住房。据陈先生描述,当初带他看房的销售承诺他们,一起购房能享受“以老带新”的优惠政策——三套房屋各减免两年的物业费。可去年9月份交房时,接任的销售表示,查询不到他们的信息,当初的销售也已经联系不上。
陈先生
“这两年他们人员换了很多,可能是中间没有交接清楚,我们的信息没有入库,现在说查不到。当初的销售早已离职,电话号码也是空号状态,就连售楼处也联系不上。”
接任的置业顾问查询档案后回复陈先生,2018年购房的时候,他们都不是通过公司内部老带新渠道成交的,而是分销中介带进来的,开发商已按照规定把一期应兑现的物业费全部兑现给物业公司了,物业现在查询不到他们的优惠信息。但陈先生认为,既然自己与亲属一起购房,按照常理来说肯定是要享受优惠的,开发商这样做不讲道理。
陈先生与目前对接的置业顾问聊天记录
为了解情况,987《维权超给力》记者小马也联系到中铁江督府一期置业顾问肖先生。肖先生表示,自己已经是第四任对接陈先生的置业顾问,接手之后他查了系统内的数据,发现当时带陈先生和其亲戚看房的并不是售楼部的置业顾问,而是第三方分销公司的中介。陈先生与其亲戚三人,是在不同的时间由同一中介带进看房的,中介带看和亲属带看属于不同渠道,有利益冲突,不能同时享受优惠。
江督府置业顾问肖先生
“18年和19年,三个人在不同时间到访过我们项目,而且都是由第三方门店的中介带过来的,我们老带新的优惠和中介带看是冲突的,肯定不能同时享受。”
肖先生也表示,在告知客户这个情况后,客户坚持认为当初那位中介有口头承诺过减免物业费,但奈何拿不出相关凭证,他也没办法向公司领导去反映。
对此,《维权超给力》特约律师、福建灜榕律师事务所林善志律师表示,陈先生如果仅凭口述,证据链不够充足,只能尝试找到那位中介,或申请调取监控录像,才有证据向开发商申请减免物业费。
采访最后,陈先生无奈地表示,当初买房时,他们认为开发商中铁二局集团是央企,品质应该没问题,但2021年交房时就发生了多次维权事件。例如房屋质量差、大小合同、公共设施减配等问题。“他们管理混乱,很多销售人员在这期间离职。”
来源:CCTV节目官网
此事后续进展,《维权超给力》将会持续关注!
完
记者:小马
监制:超艺本文为福建987私家车广播原创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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