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可爱的粉丝私信问我们,他们明明没有在这些网贷平台上贷过款,为什么总是接到一些身份不明人员的催债电话呢?是不是我们的个人信息泄露“被贷款”了呢?如果是的话,我们都需要收集一些什么样的证据呢?
最关键的是,我们接到了不仅仅自称为网贷平台委外的“催收”电话,甚至于还有一些银行信用卡中心委外的“催收”电话,但是,我们也没有信用卡,生活的地区也比较单一,但是,当我们要求这些打电话的人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或者银行信用卡中心委托他们的相关证明时,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我们却遭到了拒绝,这就让我们感觉到非常的奇怪,他们为什么拒绝提供能证明自己身份的相关信息呢?
其实,在很多时候我们都在质疑这些自称为银行或金融机构委托的陌生人到底是不是所谓的“催收”人员,因为他们在给我们打电话的过程中即无法证明我们欠了银行或金融机构的钱,更是无法提供自己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委托的“催收”人员的相关证明,甚至于,当我们要求他们提供自己所属公司基本信息,要说这个是不是最简单的要求呢?但是,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就算我们要求如此简单,却还是遭到了拒绝。
有位河南郑州的卢女士更是在私信中告诉我们,自己被银行起诉了,但是银行提供出来的消费账单我却不能认可,因为根据信用卡的消费地区,自己从来没有去过,甚至于我从来也没有办理过信用卡,可是,自从去年我工资卡里面的钱被银行莫名其妙的扣了,这让我感觉事情不简单,于是,我就委托一个银行的朋友查询了一下我的信息发现,我名下竟然有一张信用卡,这是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是,要不是银行私自划扣我工资卡的钱,我都不会发下自己名下还有信用卡。
值得注意的是,我一直都在想,自己也没有申请过信用卡,自己名下的这张信用卡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委托我的朋友查询了一下这张信用卡的消费记录,可查询到的消费地区更是让我们感觉到非常的不解,因为这个地区我从来没有去过,怎么可能在这个地区消费呢?
于是,我就开始拨打涉及到的银行客服电话,说明了实际情况和要求这家银行注销这张信用卡,但是让我不解的是,银行拒绝了我的请求,一直到银行第二次划扣我工资卡的6972.69元之后,我实在受不了了,直接和律师来到了这家银行,在我和律师的强烈要求下,这家银行提供了一部分含有签名的信用卡资料,我拿起来一看,很明显这个名字并不是我签的,而且我还现场在律师的证明下在一张空白纸上写下了自己的签名,而两者一对存在很大的诧异。
最关键的是,当我和律师向这家银行提供调阅申请时候的影像资料时却遭到了拒绝,我们申请调阅当时的照片,哪怕是影像资料的截图,我看看到底是谁用我的个人信息申请的信用卡,但是,很意外的是,我们还是遭到了拒绝。
一气之下,我把这家银行告上了法庭,在审理的过程中我提供了自己在本地生活的所有相关证明,并且提供了我在当地工作的劳务合同和公司开具的用工证明,也可以说是,我把能证明我在本地生活的所有证据都在审理的过程中提供了,而这家银行在审理的过程中,我的代理律师要求银行提供当时办理信用卡的影像资料却遭到了拒绝,甚至于他们都无法证明这张信用卡是我这个本人办理的。
在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审理,最终法院判决银行退还从我工资卡扣除13945.38元,并要求银行消除我个人信用报告的不良记录,并且注销该信用卡的相关资料,而至于我主张的使用这张信用卡消费的责任人却不予受理,得到这样的结果我也算是非常欣慰。
卢小姐还表示,其实我对于现在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机制非常的失望,因为我们时不时的就会接到各种身份不明人员打的电话,而他们到底是从哪里非法获取的我的手机号信息,这一点我表示不明白。
甚至可以说,我们经常看到相关部门发布一些新闻说是要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可现在我们却面对的是公民个人信息“裸奔”的一个实际情况,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难道仅仅是嘴上说的,不用做出实际行动吗?大家说是不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