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深圳劳动法张宗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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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宗保,深圳律师、深圳图书馆法律讲师、深圳市法律文化研究会会员、百度百科认证律师。
知乎公众号“橙梦桔与荒唐镜”创始人与主笔。
毕业于深圳大学法学院,从业以来多次接受主流权威媒体采访对社会事件发表法律评论。
曾为多家政府单位及百余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与商事诉讼代理服务。
公众号简介:
“橙梦桔与荒唐镜”,当充满正气的状师“橙梦桔”与古灵精怪的状师“荒唐镜”在21世纪相遇,他们之间会对当下的法律问题发生怎样的讨论和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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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和老板为什么喜欢招临时工?
1、临时工成本低。
张宗保律师:相对于正式工,临时工不用交社保、不用买公积金,工资支付也不需要遵守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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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临时工录用灵活。
张宗保律师:一些科技型企业,并不需要持续坐班,因为你做好结果交付给我就行了。也不用考勤之类,管理相对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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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时工为什么要告公司和老板?
1、合作不愉快
张宗保律师:出于用工惯性,一些企业和老板,在使唤临时工的时候,用着用着就把对方当成正式工了,搞得很多临时工感受到了日益严重的压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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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钻法律空子
张宗保律师:如果企业在招用临时工的时候,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的合作协议,还给临时工“挂社保”的话,那么遭殃的概率就很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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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临时工怎么会“变成”正式工?
张宗保律师:这个其实和我国的法律规定有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根据以上规定,劳动关系一般具有四个特征:即主体资格合法性、从属性、有组织性和有偿性 。
看看这些条件,其实实践中有不少“临时工”其实是符合以上“劳动合同关系”的特征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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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临时工”被认定成“正式工”后企业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1、二倍工资差额风险。
张宗保律师:时机只有一个月。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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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张宗保律师:老板的一声“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可能就就成为了临时工的关键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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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班费
张宗保律师:临时工一般不存在加班费的,但是如果被认定成了正式工,就有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五、企业老板们,怎么抵抗临时工的逆袭?
1、签署《劳务合同》
张宗保律师:《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一字之差,实则天差地别。
临时工很多不签任何合同,这么省事其实蕴含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其实签一份律师定制的《劳务合同》后,就可以熄灭这个风险~
(《劳务合同》范本获取可加张律师微信:1376024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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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勿在本公司购买社保
张宗保律师:如果真的要买社保,要么在别的公司买,要么录用为正式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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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资注明“劳务报酬”
张宗保律师:写了“工资”的HR或者财务们,请好好反省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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