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新闻网
① 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4名
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9:00~7月30日17:30②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公开引进3名
高层次人才,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9:00~8月1日17:30,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
③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备灾救灾中心)招聘2名在编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9:00~7月26日17:00
④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选调15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22年7月23日9:00~7月29日17:30
⑤乌审旗事业单位引进14名人才,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8:30~7月25日17:30,引进人员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优秀的直接列为科级后备干部人选,对符合条件的发放10万元~40万元安家补贴。
⑥鄂托克前旗招聘3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9:00~7月27日17:30
#01
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
所属事业单位
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市委政法委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4名事业人员。具体内容详见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事业单位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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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鄂尔多斯市级(含市级)以下部门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满试用期及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国家、自治区直属机关设在鄂尔多斯市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工作人员(编制注册时间截至公告发布前)。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6.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
7.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8.符合岗位相关专业要求;
9.具备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服务期、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选调后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上午9:00-7月30日下午17:30。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先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登陆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并报送相关资料提交审核。
2.个人简历须完整填写本人高中(不含)以后完整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和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任职位或岗位),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3.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蓝底免冠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信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提交后下载打印《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资格初审时需报送)。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截至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选调单位根据选调资格条件和接收的报名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报名时填写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事业单位聘用文件、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登记表,本人所在单位编制本相关内容(包括机构规格页、核定编制页、在职人员花名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诚信承诺书。
3.报考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纪检部门出具的关于报考人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证明材料。
以上初审材料的扫描件须在网上报名提交信息后发送至邮箱eedszfwdjk@126.com。邮件及附件名称均为报考岗位+个人姓名+现工作单位+材料名称,格式为:JPG,不接受现场资格初审。
以上初审材料扫描件须在报名截止后两个工作日内发至指定邮箱,未按要求报送审核材料者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发现考生承诺书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向其所属单位通报。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随时关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自行登录打印准考证。
四、 考试
(一)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岗位,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专业化水平、法律素养、法律功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考试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选调人数与应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单位签字盖章的《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原件,事业单位聘用文件、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登记表、本人所在单位编制本(包括机构规格页、核定编制页、在职人员花名册)复印件,复印件须有所在单位签字盖章证明。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所有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使用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考试总成绩在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
4.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面试加试方式确定,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五、 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体检机构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在体检过程中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二)考察
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事业单位聘用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情况。
对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选调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进行体检和接受考察。
六、 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综合考试成绩、体检情况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在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三)选调后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专技岗工资待遇。
(四)在本次选调结果通知下发前,出现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他事业单位(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取消其选调资格,核减选调岗位。
(五)拟选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选调资格。
七、其他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选调资格、通报批评或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选调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 在选调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适当进行调整。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五)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六)咨询电话
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
0477-858870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477-8586210
电话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8日
#02
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
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解决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建设及法律服务等领域高层次人才短缺的问题,根据《鄂尔多斯市委 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以及《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16号)文件精神,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3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3名,详见《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表》。
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2022年
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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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条件:
(1)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含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结果;
5.年龄条件: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1986年7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1981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6.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人才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2年7月26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以下材料: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党员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其它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等。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4日17:30。市大数据中心根据引进资格条件和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查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查和资格复审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每个报考岗位均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形式进行。
1.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不划定范围,重点测试应聘人员需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人数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ordos.gov.cn/)、“人才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通过专业能力测试,进入复审的考生,按照通知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博士、硕士的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
(5)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3.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按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主要考查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应聘人员考查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范围内考查总成绩并列,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考试总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ordos.gov.cn/)、“人才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均由市大数据中心具体实施,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体检在鄂尔多斯市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它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经市大数据中心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参考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综合形成考察结果,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重点考察以下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市大数据中心将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经市大数据中心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递补。
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考察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体检、考察环节只递补1次。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查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市大数据中心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提请中心党组会议审定后,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才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结束后,市大数据中心将引进申请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引进手续。
在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聘用手续办理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引进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本次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期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且只享受一次。
五、其它事宜
(一)本次引进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大数据中心纪检监察组对人才引进工作全程参与监督。
(三)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引进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疫情防控期间,考生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凭“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并进行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凡违反鄂尔多斯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在本次集中人才引进结束后,各级各类大数据相关专业领域人才可通过市大数据中心人才工作邮箱(ordosdata@qq.com)投递简历,收入大数据人才储备库。
(六)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办公室:0477-858696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7-858763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大数据中心纪检监察组:0477-8571368、8581889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
2022年7月18日
#03
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
所属事业单位
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简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按照编制部门下达的鄂尔多斯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备灾救灾中心)招聘2名在编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
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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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8日(不含)至2004年7月18日(含)期间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8日(不含)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9:00—7月26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17:00。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进行改报,改报时间另行通知。报名结束后,报考的岗位正常开考且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进行改报。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6.应聘人员要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无法修改。
7.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应聘者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8.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应聘人员要保持所填写联系电话畅通。
10.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1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重新提交。
《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3.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四)笔试
1.笔试时,应聘人员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
2.准考证打印时间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通知请关注报名网站。
3.笔试时间和科目笔试时间:具体时间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根据有关规定,
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7.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8.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完成,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做好相关监督工作,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工作由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具体见进入面试人员的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4.应聘人员面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或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以上两种方式由招聘单位选其中一种在相关公告中明确)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体检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4.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应聘人员应在体检结束后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八)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4.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招聘单位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5.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6.对原有工作单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调档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3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六、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电话
2022年7月18日开始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477-8588486,负责本简章的解释工作。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477-8586210。
监督电话:0477-12380、0477-8586927。
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
2022年7月18日
#04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
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决定公开选调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公开选调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
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岗位表
▼
二、选调范围
鄂尔多斯市级(含市级)以下机关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工作人员,不包括自治区及以上垂管单位工作人员(编制注册时间截至公告发布前)。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选调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有关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坚持原则、勤奋敬业,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综合能力和素质;
3.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1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4.
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时间;
5.具有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位;
6.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及任职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报考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本次公开选调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3日上午9:00至2022年7月29日下午17:30,报名时间为7天。
2.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与本人报名时填写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所在单位编制本扫描件(在职人员花名册以及本人页);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聘用文件、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审批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所在单位编制本扫描件(机构规格页、核定编制页、在职人员花名册及本人页);
(4)报考人员将《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旗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后的扫描件;
(5)高校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扫描件;
(6)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的扫描件须在报名截止前上传报名系统。
3.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选调考试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等其他报名材料扫描件。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反复核对所填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将无法修改。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和报名工作同步进行,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按照选调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时间截至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随时登录报名页面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未按要求报送审核材料者,不予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开考比例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页面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8月8日上午9:00至2022年8月10日下午17:30。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文字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采取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的卷面结构,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sj.ordos.gov.cn)公布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计划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sj.ordos.gov.cn)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3.单位签字盖章的《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
4.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和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文件、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登记表、本人所在单位编制本(包括机构规格页、核定编制页、在职人员花名册、本人编制卡) 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复印单位签字盖章证明;
5.高校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面试加试方式确定。总成绩仅作为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一)体检
1.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2.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二)考察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表现、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
因体检、考察中途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进行体检和接受考察。
七、公示、岗位考察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综合考试成绩、体检情况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官网进行为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进入岗位考察期,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二)岗位考察期。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选调单位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退回原单位工作。拟选调人员在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调整其职务或职级。
(三)办理相关手续。考察期满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
八、其他事宜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档案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何阶段及岗位考察期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报考者在选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选调资格等处理。
(二)本次公开选调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正确规范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命题组为名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此次考试选调岗位为事业单位岗位,选调的职务层次为一级主任科员(正科级)及以下职务,选调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一级主任科员(正科级)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职级)以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不予保留。
(五)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主动配合测量体温,凭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资格审查和考试,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并严格按要求执行。报考人员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凡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咨询电话
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
党政办公室:0477-8591388(李老师)
党委组织部:0477-8591339(李老师)
党委宣传部:0477-8591103(贺老师)
党委统战部:0477-8591522(峻老师)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0477-8591333(邬老师)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工处):0477-8591515(李老师)
科学技术处:0477-8591323(李老师)
产教融合处:0477-8591000(高老师)
资产管理处:0477-8116180(全老师)
教务处:0477-8591467(戴老师)
工会:0477-8591190(额老师)
团委:0477-8591488(任老师)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7-8586210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
2022年7月18日
附件:
附件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诚信承诺书.docx
#05
2022年乌审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
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的
公告
为拓宽人才选用渠道,加强乌审旗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助推绿色乌审高质量发展,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21〕216号)和《乌审旗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乌人才组发〔2022〕2号)文件精神,乌审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1.急需紧缺专业引进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人员;
2.引进教育部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人员;
3.引进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为全日制学习)。
二、引进数量及条件
2022年乌审旗事业单位引进
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
岗位需求目录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共14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4年7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6.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年龄条件;
7.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2年7月31日。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人才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我旗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我旗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待遇保障
1.引进人员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
2.正式聘用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同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3.聘用期内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直接列为科级后备干部人选;
4.引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本硕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发放40万元安家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其他硕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毕业的本科生发放20万元安家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的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发放10万元安家补贴。
5.引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绿色通道”服务卡,按照《乌审旗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持卡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上午8:30至2022年7月25日17:30。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sq.gov.cn/)【报名入口】(下称指定网站)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证件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二代身份证、学历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6.报名人员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一致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7.报名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凡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8.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乌审旗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8:30至7月27日17:30。乌审旗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报名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审查意见,并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予以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乌审旗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建专家组进行,面试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证明等材料,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请关注指定网站。
2.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指定网站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乌审旗组织、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组织、人社部门指定,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和考察。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考生不按时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引进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由乌审旗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主要采取实地走访、谈话了解、查阅个人档案、社会信用记录、违纪违法记录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办理引进手续
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乌审旗组织、人社、编制部门予以办理人才引进相关手续。15个工作日内,无故不来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引进资格。对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列编注册。聘用合同规定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引进人员不得参与区内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未经乌审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调离乌审旗。服务期内调离及辞职人员须承担人才引进违约责任,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做好疫情防控
所有考生在参加资格审查、能力测评和考察等过程中,须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和乌审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防控措施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未执行相关防控措施要求人员不得面试、体检等活动。
六、相关情况的说明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乌审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人才引进纪律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指定网站予以发布,请予关注。本公告由乌审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477-7582248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
附件1:人才引进需求目录.xlsx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06
鄂托克前旗关于招录
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结合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工作实际,经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批准,拟委托鄂尔多斯市弘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录用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0名,其中队员20名,持有B2本及以上驾驶证司机6名,特长专业人员4名(新闻传播学类专业1名、汉语言文学或文秘类专业1名、法学类专业1名、会计类专业1名并具有初级会计师证),以上人员均为男性。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由鄂托克前旗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届满后,鄂托克前旗消防救援大队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消防相关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年龄为18周岁(2004年1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24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男性,具有含高中、职高、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驾驶员年龄为20周岁(2002年1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特长专业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6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五)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部队未服满期人员、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六)符合鄂托克前旗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2);
(七)此次招录人员不限户籍;
(八)报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司机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驾驶员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在综合成绩上有一项加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需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件):
1.持有B1及A类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人员,且驾龄在2年以上的人员。
2.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工作经历及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3.持有国家体育总局、省(直辖市)、自治区、市级体育组织及体育院校授予的国家二级体育运动员以上证书和奖章,或有专业运动训练经验人员;
4.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人员;
5.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
(九)报名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汉语言文学或文秘类专业、法学类专业、会计类专业人员按照岗位需要安排必要的专业考试。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需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2.能熟练操作PS、CAD、3DMax等制图软件或能够熟练掌握PR、AE等视频后期编辑软件的人员(需参加特长考核后确定);
3.在政府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担任过一年以上文秘工作的人员;
4.具有中级会计师或以上资格证书的,并能熟练操作地方财政部门预决算管理系统、部门预决算报表软件的人员。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8.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有传染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吸毒史的人员不得报考;
10.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一)工作时间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休制度根据鄂托克前旗消防救援大队执勤安排,按照“轮班”模式执行,所有专职消防员分三班倒执勤,工作两班,休息一班,特长专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行政班工作模式。根据消防救援队伍的性质、任务要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勤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如遇重大灾害事故、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执勤安保任务,按照上级要求全员在岗时,取消休息和备勤进入执勤战备状态。
(二)薪金构成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构成,鄂托克前旗消防救援大队按规定为其交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保险。具体薪金档次为:1、队长、指导员每人每月5800元(包含五险的个人缴纳部分);2、班长、驾驶员每人每月5500元(包含五险的个人缴纳部分);3、队员、特长专业人员每人每月5000元(包含五险的个人缴纳部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专职队伍中担任的职务,由鄂托克前旗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实绩考核和综合评定进行任免。
(三)绩效考核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每季度实行绩效考核,具体考核标准由鄂托克前旗消防救援大队制定并组织实施,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优秀和良好的比率依次为不超总人数的20%和30%。
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为优秀者每人当季度增发1200元;良好者每人当季度增发600元;称职、不称职者不发绩效工资;连续两个季度评为不称职的人员即解除劳动合同。
(四)食宿及服装
政府专职消防员的伙食和服装相关费用支出,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相关标准执行,由鄂托克前旗消防救援大队承担。
五、招录流程
发布招录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体能测试—笔试(其中对驾驶员进行科目一考试+驾驶技能测评)—政审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9:00-7月27日17:30。
2.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2年7月18日9:00-7月28日17:30。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邮箱投递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陆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etkqq.gov.cn)。联系方式:0477—7636001;下载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完整后将文件命名“姓名+学历+专业+报名岗位”作为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811407891@qq.com )进行报名。报名登记表上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缺项、漏项视为不合格,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优先条件要填写详细),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填信息及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核、录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若同一考生出现报考多个岗位的现象,直接取消资格。
(二)资格初审
由工作人员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应当说明理由。考生对审查意见存在异议的,在审查意见提出后的1个工作日内与工作人员咨询并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资格初审通过者,视为报名成功,确定为考试对象。
(三)体能测试
按照《鄂托克前旗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2)执行。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要在考前签订《鄂托克前旗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鄂托克前旗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承诺书》(见附件3、附件4),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考核结束后按成绩排名顺序,对消防队员、驾驶员和特长专业人员分别排名。体能测试拟在鄂托克前旗第三小学进行,现场抽签分组测试,全程录像拍摄,并采用电子计时设备进行记录,当场公布成绩。
(四)驾驶员技能测试
驾驶员岗位不设比例。对报考驾驶员人员先进行科目一理论测试,凡成绩高于90分(含90分)者进入技能测评环节,技能测评按B照科目三进行。
(五)笔试
笔试人选按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笔试统一命题、统一判卷,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时间为90分钟。
1.消防队员(非驾驶员)笔试考试内容为消防专业知识,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特长专业人员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3.参加笔试人员自备黑色碳素笔,禁止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等,一旦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4.体能测试和笔试结束后,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etkqq.gov.cn/)上公示笔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3天。
(六)政审及资格复审
1.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对审查中存在问题考生,通知本人知晓,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加体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2.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需携带《鄂托克前旗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2份、身份证、户口簿、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高中学历的考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复转军人、体育运动员和有2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已获荣誉等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1.体能测试和笔试成绩公示完毕后,由成绩高低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消防队员、特长专业人员和驾驶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如达不到面试比例人数时,按照实际报名人员确定面试名额。
2.面试试题由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题,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和处理问题能力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由鄂托克前旗消防救援大队和专业考试机构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顺序抽签确定。
3.面试时间为5分钟。凡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作答,回答完毕后由面试官进行现场评分。
4.面试地点:鄂托克前旗消防救援大队;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将会同体能测试和笔试(驾驶员驾驶技能测评)成绩,再按照既定的加分和优先录取原则进行综合成绩的核算和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etkqq.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八)综合成绩的核算
消防队员: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加分项。
消防驾驶员: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驾驶技能×40%+面试成绩×30%+加分项。
特长专业人员: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加分项。
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九)体检
1.参照《鄂托克前旗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见附件5)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2.体检地点为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十)培训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2个月的封闭式集中培训,培训期间的工资每人每月3000元(包括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培训结束后,鄂托克前旗消防救援大队即与培训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
六、疫情防控工作
(一)此次招录工作,严格执行鄂托克前旗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二)凡报考人员在参加相应环节考试时,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密接自查码。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相关公告。
(四)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的考生,将上报相关部门并追究责任。
七、其他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以任何形式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此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etkqq.gov.cn)上公布,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查询。
(四)本公告中涉及“以上”或“以下”均包括其本身。
(五)以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鄂托克前旗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附件1:鄂托克前旗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鄂托克前旗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
附件3:鄂托克前旗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疫情防控告知
附件4:鄂托克前旗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承诺书
附件5:鄂托克前旗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
▼
来源:鄂尔多斯新闻网微信整编,@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审旗人民政府官网@鄂托克前旗发布
编辑:杨阳、白倩
校对:王淑琪、李荣
校审:王曾
终审:郭紫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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