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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2022年度“硕博计划”公开招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更多高学历人才到廊坊创新创业,加快推进廊坊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坊市“硕博计划”人才引进办法》,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廊坊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100名,岗位信息详见《廊坊市2022年度“硕博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从符合条件的以下人员中招聘:
1.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院校毕业、“一流学科”建设院校相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毕业以及河北省属13所骨干院校(附件2)毕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硕士研究生;
2.国内高等院校毕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博士研究生;
3.国(境)外知名院校(附件3)毕业,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资格和条件。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好。
3.学习成绩优良,在规定时限毕业且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内院校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无法如期毕业的,获得学历学位时间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但须所在学校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国(境)外知名院校毕业生应于2022年6月15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3年7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9年7月及以后出生)。其中报考教育类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1991年7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7月及以后出生);报考医学类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7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7月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所报考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廊坊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7.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http://www.hebgwyks.gov.cn)。网上报名实行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9:00至6月24日17:00;
审核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9:00至6月25日12:00。
1.报名注册登录。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公开招聘的政策和岗位条件。网上报名须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审慎选择报考岗位,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补充或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除因岗位核减需重新报名审核外,填报信息将不能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岗位。“硕博计划”公开招聘不收取考试报名费,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3.岗位开考比例。各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截至6月24日17:00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若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为“0”,报考该岗位人员可于2022年6月25日9:00-11:00,按以上程序重新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人员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按疫情防控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5),完成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并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特别提示: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填报时间:
2022年6月29日9:00至7月1日22: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6月29日9:00至7月2日8:00
报名人员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上报,并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报名人员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考生应尽早报名,并随时关注个人的审核状态,以便变更岗位或修改个人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90分钟,满分100分)和《职业能力测验》(100分钟,满分100分)两科,笔试总成绩为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7月2日上午8:00—12:10
具体安排为:
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10 《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及要求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规定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缺少以上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地点等,于2022年7月8日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公布,请及时查询。
进入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3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作弊或单科成绩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于2022年7月11日至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务必于规定时限携带审核所需材料和证件等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不符合报名条件、与报名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时须出具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国(境)外知名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2年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
4.岗位条件要求具备相关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5.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本人为廊坊市域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五)面试
1.面试时间
2022年7月20日、7月21日进行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务于7月17日—7月19日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贴,考试综合成绩于7月23日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公布。
3.面试有关要求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考生须持面试通知单、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规定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高者、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公布,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主要考察政治素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且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五、相关待遇
经廊坊市“硕博计划”招聘到市、县事业单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享受如下待遇:
1.工作待遇:聘用人员均落实财政拨款全额(差额)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到教育类、医学类岗位的,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上优先落实;聘用到其他岗位的,按照《河北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廊坊市“硕博计划”人才引进办法》等有关规定,在选拔任用和岗位(职级)晋升上落实相关待遇。
2.住房待遇:一经聘用,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部门给予硕士10万元、博士15万元住房补贴,分5次发放。连续工作满一个年度于次月发放上一年度住房补贴(含试用期),不满一个年度的不享受当年住房补贴。
3.成长待遇:列入全市“硕博人才库”和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在教育培训、参与科研项目、承担科研课题、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4.其他待遇:可直接办理燕赵英才卡B卡,享受配偶、子女户口随迁、子女就学等相关政策支持。
六、防疫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行,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将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廊坊市委组织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在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各环节均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主动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参加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七、其他事项
1.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伪造、假冒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中,在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比例内空缺,分岗位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面试结束后,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全部主动放弃,廊坊市委组织部将根据实际情况核减该岗位,或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根据招聘人数与面试人员不超过1∶3比例,按前述相关程序和有关要求,重新组织面试。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名时请务必填写本人常用通讯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5.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廊坊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6-2339529(工作时间)
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
2022年6月15日
详情登录:
http://111.62.218.89:17073/sy/view/notice/1
中共邯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博硕引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绿色崛起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邯郸市2022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面向社会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博硕研究生1307名,其中市县事业单位806名、企业50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现场选聘和线上选聘方式进行。
现场选聘:对疫情低风险地区,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控制规模、注意安全的前提下,开展考核和测评等工作。
线上选聘:对疫情高、中风险地区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选聘的,以适当方式开展线上考核和测评等工作。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招引对象为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毕业时间可放宽到2023年7月31日;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或特别优秀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岗位、人数及程序
本次企事业单位共引进人才1307名,其中市属院校144名、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0名、市卫健委直属单位241名、其他市直单位85名、县(市、区)事业单位136名、企业501名。招引岗位、专业、人数见附件《邯郸市2022年博硕人才岗位需求表》,具体报名方式、程序、待遇及其他事项详见各用人单位引才公告。
五、支持政策及待遇
1.“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方面服务。
2.住房保障。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优先入驻邯郸市人才公寓。本人不愿入驻人才公寓的,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由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优先使用。具备领导人员任职条件的优先安排到领导岗位。经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对于特别优秀或者因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和省市重要工作安排选拔的高精尖缺人才,博士研究生在管理岗位工作满2年,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六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在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八级岗位,或者在管理岗位工作满4年,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七级岗位。
4.配偶就业。引进的博士随迁配偶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编制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其他单位工作的,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协助引进单位,对口安排适当工作。
5.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参与政府决策。
6.办理聘用。应届毕业生审核学历、报到证等材料后,直接办理录用手续;已参加工作需办理调动的,审核档案材料、出具商调函、填写《干部流动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确定工资、转接社保等相关人事手续。
7.职称评聘。对于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通过设立特设岗位予以聘任;对于急需紧缺和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可实行高级职称直评直聘制度,工作满2年可直接参评副高级职称,工作满3年可直接参评正高级职称。
8.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邯就读的,根据博硕人才意愿,由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中共邯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详情登录:
https://mp.weixin.qq.com/s/27n-ceCgaXTOpCCSqVBeOA
张家口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单位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张家口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1日至2004年6月2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1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进行体检。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中“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有关精神,此次招聘教师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不再要求,“无教师资格证可以报名应聘,但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予以解聘”。
7、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2年6月2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8、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9、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 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0、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和在张家口市服务且2022年当年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从张家口入伍(含生源地)的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张家口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张家口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⑤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服务“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rsj.zjk.gov.cn)。
3、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6日17:00。
缴费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7日17:00。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1、22、23日,截止到23日下午17:00仍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人员报名时,6月24日9:00至26日17:00将对其他所有符合该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开放报名。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⑴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⑵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⑶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⑷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⑹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⑺报名交费通过支付宝付费,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的当天15:00-17:00,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提供给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南楼336房间)工作人员,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退费事宜。所退费用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逾期不再办理。
资格初审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并进行后续相应操作处理,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笔试考场设在张家口市区,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2、笔试准考证打印。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下载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逾期没有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经测温后进入考场。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3、笔试科目
⑴教育类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7:3;
⑵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8:2;
⑶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5:5。
每类考生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一周左右,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rsj.zjk.gov.cn)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和证件审核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5、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体情况划定。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前由市人社局会同招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要求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户籍材料、笔试准考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已与现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字)。
4、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一次进入面试,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2、医学类、综合类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8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应聘教育类的考生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5分钟,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
4、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5、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市委党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
6、教育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医学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公共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审档
考察由用人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主要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未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的,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七)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4、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相关事宜
1、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3、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3)等处理。
5、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五、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考试开考前48小时和7日内(以出报告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考试当天的入场时间,即8时,且两次报告的间隔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