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等规定,现就2020年枞阳县乡镇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0年度枞阳县乡镇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3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6月22日(含)以后出生”。
四、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的方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办)进行,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名时凭码通行。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⒉报名地点:枞阳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会议室(枞阳县城银塘路)。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须填写《2020年枞阳县乡镇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由本人填写并签名承诺)。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