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一大拨工作机会来啦
涉及初中、高校、地铁、医院
报考条件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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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辅导员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且具有5年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硕士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应届毕业生包括2021年毕业尚未就业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和2020年毕业的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能提供有效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辅导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高校二级学院(系)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担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担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2)有1年以上高校(或者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 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且与个人档案履历材料一致。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 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5月12日09:00-5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5月12日09:00-5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5月12日09:00-5月27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5月12日09:00-5月27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5月12日09:00-5月28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6月2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1年5月31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 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试讲;②笔试+面试。岗位表中B开头的岗位采用①笔试+试讲方式考核。岗位表中F开头的岗位采用②笔试+面试方式考核。
(一)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以及综合知识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二)笔试时间为2021年6月12日。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三)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笔试成绩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试讲(或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或考生放弃试讲(或面试)等情况,取消试讲(或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试讲(或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或面试)人选。试讲(或面试)人员名单(包括笔试成绩及其排名)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工作由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试讲(或面试)的,均作为放弃考试处理。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同时应聘人员须提交复印件1份。
1.身份证,各阶段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成绩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
3.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五)试讲(或面试)按照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进入试讲(或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jsjzi.edu.cn/)。试讲(或面试)方式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或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试讲(或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六)试讲(或面试)等考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测试)总成绩60%。试讲(或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试讲(或面试)合格线为试讲(或面试)总成绩的70%。
(七)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40%、试讲(或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短期招聘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 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 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 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889557
联系人:钱老师、宋老师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招聘公告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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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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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发展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121人、合同制护理人员128人,其中康复医院62人、医学科学研究所1人、机关医院8人、双沟分院2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徐州市中心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以下简称《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徐州市中心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护理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年龄按照应聘人员的学历或职称等级确定,具体要求为: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卫生类中级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卫生类副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5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卫生类正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0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之间出生)。
2.户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3.工作经历
护理岗位应聘人员应具备《护理人员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条件。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4.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护理人员岗位简介表》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2)“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毕业专业必须与应聘专业相对应。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xzch.cn)。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徐州市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xzch.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5月15日9:00-5月21日12: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5月15日9:00-5月21日13: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5月15日9:00-5月21日14: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5月15日9:00-5月21日15: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5月15日9:00-5月21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按照岗位要求进行笔试的,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通过微信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即报名完成,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岗位要求只进行面试时,报名时不须缴纳费用,待资格复审合格后缴纳面试费,报名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原版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徐州市中心医院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仅限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徐州市中心医院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负责解释。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徐州市中心医院陈述申辩。
3.医务人员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徐州市中心医院官网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09:00—12:00。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合格的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徐州市中心医院官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在报名平台上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本次考试考点设在徐州。
3.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应聘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徐州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7日内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招聘报名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报考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副高职称及以上岗位的,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均在徐州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的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个工作日内向徐州市中心医院陈述申辩。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资格复审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书,通过微信缴纳面试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资格复审成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徐州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
(三)面试
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中进行笔试和面试的,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护理人员岗位简介表》中进行笔试和面试的,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徐州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徐州市中心医院组织实施。
徐州市中心医院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并列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接收体检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表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徐州市中心医院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徐州市中心医院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
六、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徐州市中心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徐州市中心医院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护理岗位出现的岗位空缺,由徐州市中心医院实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经试用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试用考核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劳动纪律、工作态度、专业技术水平、医患沟通、适岗能力、廉洁自律等内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另行择业。因拟聘人员逾期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的,取消拟聘资格。拟聘用的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考生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徐州市中心医院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徐州市中心医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本公告程序办理,把好招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相关法定法规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均在徐州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徐州市中心医院官网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唯一网站,无其他信息渠道,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告中电话进行确认。
如遇填报技术问题,可申请加入QQ群咨询:
2021年徐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群-护理1(QQ群号732879402);
2021年徐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群-护理2(QQ群号775935491);
2021年徐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群-医务1(QQ群号735538281);
2021年徐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群-医务2(QQ群号775714865)。
本公告由徐州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工作日):
徐州市中心医院:0516-83956560,0516-83956025
徐州市中心医院康复分院(徐州市康复医院):0516-83710592
徐州市中心医院机关分院(徐州市市级机关医院):0516-80800883
徐州市中心医院双沟分院:0516-80377318
徐州市中心医院监督电话:0516-83956009。
徐州市中心医院
202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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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徐州发布、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地铁、徐州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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