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8月5日9:00至8月14日18:00。
(二)报名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考试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http://www.szkscp.com.cn)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填报岗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环节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要求是否相符。个人条件与招录岗位要求不符,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录岗位进行报名,所报岗位选定确认后不得更改。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5.报名期间,分别在2019年8月8日、8月11日、8月13日17:00后于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各公布一次各岗位报考人数信息,8月15日11:00后将公布各招录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四)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19年8月16日9:00至8月17日18:00。
2.报考人员可登录报考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录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等相关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满分100分,内容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
1.客观题:考察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笔试总分的40%。
2.主观题:考察与招录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分值占笔试总分的60%。
(二)笔试时间
2019年8月18日 9:00—12:00。
(三)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仅在深圳市光明区设置考场,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于2019年8月23日18:00后登陆“报考系统”(http://www.szkscp.com.cn)查询。
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统一划定。
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招聘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专职法律顾问和法律助理岗位,主要职责是处理新区相关法律事务。
招聘人数为2名,具体权利义务以实际签订的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为准。本岗位为专职工作,被聘人在正式上岗前应终止此前的工作(业务)关系,在被聘用期内不得同时在外担任法律顾问或从事其他律师业务等各类其他工作。
报名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法学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且本科为法学专业;
(二)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含律师资格,下同),并获得资格证书;
(三)首次聘用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能长期工作,至少工作一年以上。
薪酬待遇
专职法律助理一至五级月工资(含绩效)标准分别为7450至10740元,专职法律顾问一至五级月工资(含绩效)标准分别为10840元至19600元。专职法律顾问、助理绩效在入职一年后发放,工作未满一年的则不予发放。
备注:专职法律顾问人员是指拥有国家承认高等院校法律学博士以上学历,专业能力较强的法律专业人士;或拥有国家承认高等院校法学硕士以上学历,国家法律职业证书,且从事法律职业2年以上,专业能力较强的法律人士;或是拥有国家承认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法律职业10年以上的条件之一,专业能力较强的法律专业人士。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31日起。
(二)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快递或电子邮件至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新区管理委员会1316办公室,邮编:518119,电子邮箱fzswzx@dpxq.gov.cn,电话0755-28333440。
报名资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亦可补充提供(如有)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经历的材料(上述全部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或图片、电子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符合报名条件的,电话通知报名人员带齐报名资料原件和一寸近期彩色照片1张到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参加笔试。
(四)考试。
分为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的法律功底和综合素质。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综合评议。
招聘单位结合笔试、面试成绩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拟聘用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七)聘用。
对愿意签订合同的拟聘人员,新区法制事务中心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与之正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八)拟聘人选递补。
拟聘用人选因故不签订合同,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从考察人选中经综合评议补选拟聘用人选。
龙华区应急管理局选调职员
选调职位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中心管理类九级职员1名。
选调基本条件:
1、属我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通过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或选聘并已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经试用期转正;
2、符合《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3、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4、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达3年者,则全部年度考核须达“称职”及以上);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9年8月31日;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7、符合职员交流有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至8月31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A座10楼1016办公室。
报名提交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
(2)职员聘任审批(备案)表复印件;
(3)聘任现职(现级)文件复印件;
(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5)奖励证书、发表的文章等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
福田选调公务员
选调范围及职位
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具体选调职位详见附件职位表。深圳市福田区公务员不得报考。
选调条件
(一)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专业要求:见职位表,具体可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年龄要求: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88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四)尚未完成职务与职级并行套转的,按套转前的职务报名,完成套转的,按套转后职级报名。
(五)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考的职位不得高于现职务职级层次,选调后任职定级依据报考职位确定(现任职务职级高于选调职位职务职级的报考人员需提交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承诺书)。
(六)其它要求:
1.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3.选调录用的公务员须在我区最低服务5年。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6)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报名指南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8月15日下午18:00时截止,以报名材料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本次选调以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纸质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zb@szft.gov.cn。
报名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福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深圳市福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简表;
3.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承诺书;
4.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5.个人报考承诺书;
6.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
7.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承诺书(现任职务职级高于选调职位职务职级的报考人员提供);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9.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
盐田选聘优秀中学校长
选聘岗位
深圳市盐田区初级中学校长1名。
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2.需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或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有2年以上地级市(含市辖区)及以上公办初中(或九年制学校、完全中学)校长工作经历且目前在任。
(二)岗位优选条件
满足选聘基本条件并获得以下资格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或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教育部授予的全国优秀校长、名校长、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
3.国家级学科带头人或省级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4.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或评定的名校长、优秀校长、骨干校长;
5.省级以上“百千万工程”教育专家或名校长培养对象;
6.省级教育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7.副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位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荐报名
有意应聘者请于8月12日中午12点前,按顺序将报名材料:报名表、1200字的履职报告、个人信息汇总简表;以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职经历文件、荣誉证书、其他相关业绩材料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至邮箱jyjrsk@yantian.gov.cn进行报名,邮件名标注为“盐田区初中校长选聘+本人姓名”。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相关待遇
(一)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深圳市及盐田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校长职级认定按《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6〕2号)有关规定认定。如拟聘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的,拟聘为四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小学高级教师的,拟聘为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设专项奖励补贴及考核机制:选聘成功的校长给予专项奖励补贴100万元,按5:3:2的比例分3年发放。校长实行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3年内在每学年末进行校长专项考核,考核合格以上的予以发放当学年度规定比例的专项奖励补贴。
(三)符合《盐田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和扶持办法(试行)》(深盐府办规〔2016〕9号)规定的高层次人才条件,经深圳市人才认定程序后按照《盐田区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深盐教〔2018〕38号)有关规定按比例分3年,经考核合格后发放。此项奖励与(二)项的奖励补贴从优不重复。
(四)住房待遇: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房、未领取过人才租房补贴的,可免租金租住不超过110平方米公租房3年。
小编有话说
这么多工作有你合适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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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各区政府在线
▌编辑:小飞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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