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深圳富士康有多少工人观澜
2.深圳市观澜镇富士康
3.观澜富士康事件
4.深圳富士康上班的真实情况
5.深圳观澜富士康电子厂怎么样
6.深圳观澜富士康上班累吗
7.深圳观澜富士康现在招工吗
8.深圳观澜富成都富士康士康是做什么的
9.深圳观澜富士康科技集团
10.深圳观澜富士康电子厂
1.深圳富士康有多少工人观澜
面对信息化时代,稍不注意就会脱轨,所以及时的补充知识才能让我们与时俱进,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劳动仲裁答辩成都富士康书和劳动仲裁答辩书什么时候交的一篇文章,相信会给你带来较大的帮助! 劳动仲裁答辩状范本(单位答辩)
2.深圳市观澜镇富士康
XXX(身份证XXX):本委受理XXX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成都富士康案,因无法直接送达,依照《XXX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等。
3.观澜富士康事件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成都富士康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答辩期满后于XX年XX月XX日X:XXX,在本委仲裁庭(地址:XXX)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XXX仲裁委员会。
4.深圳富士康上班的真实情况
1成都富士康、要看要求刊登省级报纸还是国家级的报纸2、准备好需要登报的文字以及相关的资料3、选择自己要刊登的报纸4、登报可以支付宝搜【跑政通】,来办理,终身满意劳动仲裁答辩状怎么写员工发起劳动仲裁往往属于无奈之举成都富士康,通常都是和用人单位协商失败,才被迫仲裁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那么劳动仲裁答辩状如何写?。
5.深圳观澜富士康电子厂怎么样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一般由首部、前言、主体和结尾及附项几部分组成1.首部应写明答辩人的成都富士康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及联系方式等如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应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和与被代理人的关系;代理人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和律师事务成都富士康所名称。
6.深圳观澜富士康上班累吗
2.前言部分写明“根据某劳动仲裁委员会XX号应诉通知和提供的申诉书副本予以答辩”的说明性文字3.主体答辩书的主体,主要是针对申诉人提出的问题,逐个予以回答在陈述事实、成都富士康说明问题时,一是要针对性强,切忌离开申诉人提出的问题长篇大论,应该就申诉人提出的问题议论,与案情只有一般关系的问题略写,无关的问题不写;二是可以从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利出发,提出必要的反问;三是应恰当地成都富士康运用逻辑推理,增强答辩的说服力;四是根据答辩的内容,附上有关证据,为劳动仲裁机关调查核实提供方便。
7.深圳观澜富士康现在招工吗
4.结尾及附项尾部分行写明“此致”“XX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字样落成都富士康款要签署答辩人姓名及时间附项可列明有关证据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该“劳动仲裁答辩状如何写”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想要咨询,可关注无讼,私信咨询。
8.深圳观澜富士康是做什么的
劳动仲裁答辩书什么时候成都富士康交给申请人一份?申请人好有思想准备?如果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仲裁委收到后五天左右会通知去拿或者邮寄给申请人,但是被申请人不是必须交答辩书,不交也正常开庭,那么申请人是不会收到答辩书的。
9.深圳观澜富士成都富士康康科技集团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答辩书在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十日内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案件中的被申请成都富士康人是指申请人声称侵害其合法权益或与民商事法律关系发生争执而由仲裁机构通知参加仲裁的人。
10.深圳观澜富士康电子厂
被申请人在接到仲裁机构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向仲裁成都富士康机构提交答辩书,并注意三个问题:一是内容要全答辩书是对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提出的请求、陈述的事实和依据的理由加以回答、抗辩或反驳。
其格式要求与申请书的格式要求基本相同,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被申请人名称全成都富士康称、基本情况和地址;对于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的意见;答辩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致送仲裁委员会的全称、答辩人名称、答辩日期。
仲裁答辩书一式三份提交仲裁委员会二是要在规定时间内成都富士康提交法律中规定:“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5日内向本会提交答辩书”在仲裁实践中,被申请人在提交答辩书时易出现两种错误做法:一是不提交答辩书,认为这样就可以不参与仲裁活动。
而事实上,是否提成都富士康交答辩书并不影响仲裁程序进行,仲裁机构在15日答辩期结束后就可以开庭审理;而不提交答辩书将失去为自身权益辩护的权利二是不按时提交答辩书有的被申请人在开庭时才进行答辩,这样提出的答辩理由、证据往往得不到成都富士康申请人的当庭认可,需要延长庭审时间,不利于快捷地解决争议。
三是答辩书可以补充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由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被申请人也可以提交补充答辩和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成都富士康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成都富士康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
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成都富士康权提出反请求劳动仲裁答辩状 答辩状可以针对原告起诉状中所写的适用法律问题进行答辩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无法和解的事情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开庭前都会预先做好答辩状,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劳动仲裁答辩状成都富士康,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成都富士康答辩意见如下: 第一,答辩人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答辩人的过错,而是根据答辩人与申诉人签订的《______劳动合同书》答辩人与申诉人各持有劳动合同一份,其中对答辩人的工作年限,有明确约定合同协议期成都富士康限截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答辩人根据合同约定再合同期满后告知申诉人不再续签合同对于答辩人提出的与答辩人下属________管理部门签订的《__________培训协议书》虽盖有本单位___成都富士康___管理部们专用章,但未加盖本单位人事专用章不符合《___________人事管理操作规范》第十五条:劳动协议签订应加盖本单位人事专用公章。
超越了部门的权限,也不符合我司内部程序,应当无效因此答辩人成都富士康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应支付申诉人赔偿金,也无需承担_____%培训费用 第二,针对申诉人提出的支付拖欠的______年____月~____月:日工资_______元x____个月-已支付的_____成都富士康__元=_______元、______年____月~____月工资_______元的请求,我方不予认可,我方已在培训期间支付了必要的生活费和工资等级表中的等级工资_______元。
第三,我方已于___成都富士康___年___月___日与申诉人解除了劳动合同,因此无需再支付______年___月至___月的工资,也无需为申诉人缴纳______年___月至___月社会保险对于年终奖,是奖励优秀员工的奖励机制。
申成都富士康诉方并非优秀员工,答辩方拒绝支付______年至______年年终奖 鉴于上述理由,答辩人已无法继续与申诉人履行劳动合同,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不违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希望仲裁庭支持正义,依法驳回申诉人仲裁成都富士康请求。
此致 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1、答辩书副本____份 2、其它证明材料___件 劳动仲裁答辩状 篇2成都富士康答辩人:xx餐饮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被答辩人:王xx,女,户籍地: 现住址:xx市xx区海尔路xx号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答辩人根据本案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如下成都富士康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同意与被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是,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经济补偿金8000元没有依据。
被答辩人自20xx年5月起在答辩人处工作,并签定了劳动合同20xx年5月份起,答辩人为被成都富士康答辩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20xx年3月25日被答辩人发生工伤事故,答辨人积极为其支付了全部治疗费用,治疗期间停工留薪,工资照常发放。
现被答辩人自愿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答辩人无需成都富士康对被答辩人支付经济补偿 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2000元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67235元,于法无据被答辩人出生于1965年1月2日,20xx年1月2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山东成都富士康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被答辩人即日起成都富士康与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根据上述规定,答辩人不应为被答辩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另外,因答辩人已为被答辩人缴纳了工伤保险,被答辩人所应享受的工伤待遇,应由工伤成都富士康保险基金支付 综上,被答辩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被答辩人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发放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加之被答辩人于今年1月2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被答辩人也无需为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成都富士康残就业补助金,请仲裁庭查明事实真相,依法判决。
此致 20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xx餐饮限公司 20xx年3月12日 劳动仲裁答辩状 篇3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成都富士康人: 答辩人因________诉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进入我公司工作,工作岗位为财务部会计,月薪人民币______元_成都富士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称家中有事要求辞工并提交了辞工单,答辩人表示同意,但________随后提出要答辩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答辩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成都富士康拒绝了________的补偿要求,于是________以再考虑为由将辞工单拿回。
然而他在拿回辞工单后,却连续______天不回我公司上班(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年____成都富士康成都富士康______集团规章制度》(即职工手册)。
《________集团职工手册》第____章第_____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职工没有请假,无故连续旷工_____天、一月中累计旷工______天或一年中累计旷工成都富士康______天,予以除名的规定,对________作出了除名处理。
在答辩人作出除名处理通知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回到了我公司并进行了工作移交,但他却既不同意交回辞工成都富士康单,也不同意签收除名处理通知和领取工资,无奈我公司只能将其拒收、拒领情况及见证人见证的情况进行列明后对除名通知予以了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成都富士康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________无故连续旷工_____天,严重违反了我公司的规章制度,故我公司依照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法解除与他的劳动关系是完全合法的,且事成都富士康后也履行了通知的义务,因此________要求我公司进行经济补偿的请求是没有依据的。
我司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作出的除名通知中,曾明确要求________尽快回公司结清工资,故我司并成都富士康没有拖欠其工资的故意,工资未能结算的原因是其本人拒领,故________要求我司支付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鉴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曾以家中有事为由向成都富士康我司借了人民币______元,故________应领取的工资中应扣除这______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成都富士康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故________要求支付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未休年假工资的请求是没有依据的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成都富士康四十条规定所列情况的,用人单位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我公司解除与________的劳动关系的原因是由于其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成都富士康,并不符合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因此________要求我公司支付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的经济赔偿金是没有依据的 综上所述,________的申诉请求是没有任何法律和事实依据的,恳请仲裁委依法驳回______成都富士康__的相关申诉请求。
此致 ___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成都富士康料______份 劳动仲裁答辩状 篇4
成都富士康辩人诉答辩人解除劳动关系、工资争议案件,现答辩人提出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请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被答辩人因自身原因于20xx年xx月xx日主动辞职,其后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就劳动合成都富士康同解除达成结算协议,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被答辩人再主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明显不当。
二、被答辩人主张给付各项费用xxx元没有依据 1、被答辩人辞职后,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解除成都富士康协议,明确约定被答辩人在答辩人处工作期间的工资、加班费、节日加班费用等费用已全部结清,被答辩人对此无任何异议,被答辩人不再追究答辩人任何责任。
本案中,双方已就工资、加班工资等达成结算协议,该协议不违反成都富士康法律强制性规定,又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依法有效 2、被答辩人主张经济补偿金于法无据被答辩人主动辞职,也不符合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主张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
3、被答辩人主张双倍工资亦没有事实成都富士康和法律依据首先,双方签有劳动合同,不存在双倍工资的问题;其次,主张双倍工资有着明确的`时间限制、时效限制、数额限制被答辩人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成都富士康不能成立,恳请贵委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xx有限公司 时间:20xx年xx月x日 劳动仲裁答辩状 篇5 答辩人:xxxx建设设计有限公司(被申请人) 地成都富士康址:xx市xx区青年广场A栋x层E座 法定代表人:严xx
职务:总经理 尊敬的江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收到贵会的江劳人仲通字(xxxx)第0915—1—2号的开庭通知,现针对申请人的请求事项答成都富士康辩如下: 第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一点是客观存在的,但被申请人是xxxx年7月19日依法成立,xxxx年11月28日被依法吊销,故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时间是:xxxx年7月19日—成都富士康——xxxx年11月28日,而非申请人所说的xxxx年6月至xxxx年6月。
第二、申请人提出的xxxx年2月至xxxx年6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1、首先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未签订成都富士康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既然视为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未签劳动合同成都富士康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另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纪要(武中法『xxxx』第87号)第18条中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仍然保持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无需成都富士康支付双倍的工资。
2、即使支持双倍工资的请求,按目前的法律规定最多也就是支持xxxx年2月至xxxx年12月11个月的双倍工资,但按照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之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成都富士康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工资的本质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这种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用人单位已经发放的工资就是这种价值的体现,而另外一倍工资(双倍工资差额),并不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价值体现成都富士康,因此不属于工资,属于因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承担的惩罚性赔偿。
关于时效起算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成都富士康起计算既然双倍工资差额不属于劳动报酬,那么就应该适用这一规定,故xxxx年2月至xxxx年12月11个月的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截止xxxx年12月已过仲裁时效,况且截至今日已有4年之久,对此阶段的双倍工成都富士康资的差额部分请求事项应依法驳回。
第三、对于申请人要求支付10个月每月按3500元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事项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1、被申请人存续的时间是xxxx年7月19日———xxxx年11月28日,总计4年成都富士康4个月,即使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多也是4。
5个月工资 2、申请人在职期间的平均工资远没有35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 3、xxxx年6月要求支付xxxx年11月28日之前的经济补偿早已过了劳动仲裁一年成都富士康的仲裁时效 4、申请人在职期间,在工作过程吃回扣,已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涉嫌违法,为此申请人肆意旷工、擅自离职,而非公司原因导致其离职,公司念及旧情暂时保留向其追究责任的权利,申请人成都富士康更无权向被申请人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对于申请人提出的缴纳xxxx年7月至xxxx年6月期间的社会保险或者支付社会保险损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1、被申请人存续时间是:xxxx年7月19日———xxx成都富士康x年11月28日,即使补缴或者赔偿也仅限于此期间。
2、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补缴社会保险,应该有行政机关处理而非仲裁机构和法院受理的范围 3、此请求事项已过一年的仲裁时效 终上所述,申请人请求事项无事实和法成都富士康律依据,答辩人恳请贵委依法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依法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江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xxxx建设设计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劳动仲裁答辩状 篇6 答辩人成都富士康:xx男xxx岁xx县xxx公司职工,住xx县xxx街x号 因xx县xx公司诉劳动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
答辩人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答辩人的过错,答辩人与申诉人签有劳动合同一份,其中对答辩人的职成都富士康位有确定的约定xx销售经理,但是申诉人在___个月以后,没有与答辩人协商的情况下,自主地将答辩人调到其他部门任职,在没有取得答辩人的同意之前,申诉人的做法是违反了《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诉人变更劳成都富士康动合同没有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而是强迫答辩人去其他部门报到,这种做法违背了答辩人的意愿,在申诉人违约在先的情况下,答辩人是被迫提出辞职的,申诉人提出答辩人违反了《劳动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这是成都富士康没有根据的,由于是申诉人有错在先,答辩人迫于无奈才提出辞职的情况与《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况不相符。
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应该由答辩人承担在答辩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是没有承担此责任的义务的 申诉人称答成都富士康辩人在一与其有竞争的关系的公司工作,而给其造成了损失,要求答辩人承担赔偿责任是没有理由的首先,答辩人的辞职是由于申诉人的过错,而且答辩人与申诉人之间并没有签订竞业禁止的协议,所以答辩人去哪家公司工作,成都富士康都与申诉人没有关系,这是答辩人的自由择业的权利,其他人不得剥夺。
申诉人要求仲裁委员会责令答辩人继续履行合同,这也是没有根据的,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已经终止,答辩人也是按照法定的程序将劳动合同解成都富士康除的,合同的解除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答辩人与申诉人之间已经没有劳动关系了,申诉人自然也就无从再要求答辩人履行劳动合同。
鉴于上述理由,答辩人已无法继续与申诉人履行劳动合同,希望仲裁庭支持正义,依法驳回成都富士康申诉人仲裁请求 此致 xxx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xxx xx年x月x日 劳动仲裁答辩状 篇7 答辩人:王xx 住所地:xxxx区xx路xx号x单元xx。
被答辩人:xxxx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x成都富士康x市xx区xxx开发区xx路18号 法定代表人:李xx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在民事起诉书中的陈述有以下三点与事实不符。
1、被答辩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非被答成都富士康辩人陈述中所称的经过合法途径合法解除真实情况是:xxxx年2月10日,答辩人受聘至被答辩人的前身———xx科技有限公司从事销售业务xxxx年11月30日,被答辩人向答辩人发出《签订劳动合同意向书》,承成都富士康认答辩人在该公司的一切工作年限并于xxxx年12月27日与答辩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约定答辩人的工作岗位是销售代表,工作地点是xx答辩人的月工资待遇实际为固定工资5300元+佣金,其中固成都富士康定工资5300被人为的分割为两部分1500+3800,3800元需答辩人每月拿发票换取xxxx年1月,在没有与被答辩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被答辩人通过不允许答辩人再向公司以报销的形式领取工资,变相的将答成都富士康辩人的固定工资降低至1500元,并将答辩人所负责的部门分给他人,造成答辩人实际待岗,月薪从2万元直降到800元。
xxxx年5月底,被答辩人口头提出变更答辩人的工作地点至重庆,但并未与答辩人达成一致xx成都富士康xx年6月21日,被答辩人突然以答辩人自xxxx年6月2日起未到驻区(重庆)工作,连续旷工为由向答辩人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解除与答辩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并拒绝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答辩人没有成都富士康不胜任工作,被答辩人民事起诉状中所称答辩人不胜任工作不是事实真实情况是:答辩人xxxx年全年的销售任务是6520万元,在1——6月就已经完成4766599070元,是被答辩人xxxx年第二季度销售龙虎成都富士康榜榜的销售标兵并被通报表彰。
虽然7至12月完成任务率下滑,只完成1430万元,但答辩人全年销售总额为6188262080元,全年任务达成率95%因此,被答辩人仅依其自行选择的xxxx年7月至12月这一成都富士康时间段来计算答辩人的销售任务完成率为38%,答辩人不予认可。
另外,答辩人在岗期间从没有收到过不胜任工作的通知和警告,被答辩人在仲裁之后,一审诉讼中突然提出答辩人不胜任工作的概念,显然是别有用心 3、被成都富士康答辩人没有通知答辩人调岗,被答辩人在民事起诉状中所称通知答辩人xxxx年5月30日起调岗不是事实。
真实情况是:被答辩人在5月底只是口头提议要调动答辩人去重庆工作,答辩人没有同意,被答辩人并没有坚持正式成都富士康通知答辩人认为,调岗是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被答辩人只是口头的提议,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通知 二、对于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请法院予以成都富士康驳回,理由如下: 1、被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是非法的 (1)被答辩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答辩人自xxxx年6月2日起未到驻区报道,且未向直线销售经理提出请假申请,连续旷工超过3天。
但是被答辩人没有任成都富士康何证据能够证明曾经正式通知答辩人去重庆工作如上所述,被答辩人只是口头提议要调动答辩人去重庆工作,答辩人没有同意在没有接到正式通知或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答辩人不可能去重庆报到,所以该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成成都富士康立。
(2)答辩人工作时间为不定时工作制,工作岗位是销售人员,上下班不打卡,不需要每天到公司报到,也不需要每天向直线销售经理报到另外,答辩人自xxxx年1月开始待岗(所负责的部门被分给他人)后,每月只领成都富士康取最基本工资800元,待岗期间没有工作安排,也不需要每天到公司报到,所以更不存在不报到就是旷工之说。
2被答辩人单方调动工作岗位违法 (1)虽然《劳动合同书》中约定:“答辩人同意被答辩人依据经营管理的需成都富士康要,或申请人的工作能力、业绩及健康状况等原因,依法对申请人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进行调整”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依法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情况只有三种:“一是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调整;二是因成都富士康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三是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而被答辩人调岗的理由不符合以上三种中的任何一种,不是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依法调岗 (2)被答辩人起诉状中虽对答辩成都富士康人调岗的理由是答辩人不胜任工作但事实如上所述,答辩人没有不胜任工作,答辩人在岗期间也从没有收到不胜任工作的通知和警告。
被答辩人在与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上诉中突然提出答辩人不胜任工成都富士康作,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更印证了是单方违法调岗的事实 三、对于仲裁委的第一项裁决,请法院予以变更为被答辩人应当向答辩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经济补偿金及50%额外赔偿金,并重新核算解除劳动合成都富士康同经济补偿金的基数:
1、仲裁委虽然认定被答辩人未和答辩人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的行为系违法,但是并没有对被答辩人违法调岗后以旷工开除答辩人的行为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作出认定,反而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被答成都富士康辩人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款合法与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判决被答辩人只需要向答辩人支付单倍经济补偿金,从而剥夺了答辩人应当获得违法解除双倍补偿金的权利,是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请法院依法成都富士康重新审理。
2、仲裁委在计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时的工资基数有误,没有把答辩人每月以报销发票方式领取的2800元作为答辩人的工资组成予以计算,进而将答辩人计算离职经济补偿金基数降低了3800元,实属不公请成都富士康法庭查明:xxxx年1—12月,答辩人的固定工资为5300元,其中的3800元虽需要拿发票换取,但只是被答辩人为逃避税收的一种手段,答辩人只要提供吃饭、交通、住宿的发票,并不需要实际出差,被答辩人都予成都富士康以报销。
每月固定发放,数额不变名为报销,实为答辩人的固定工资收入 3、被答辩人在没有向答辩人说明理由并和答辩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从xxxx年1月开始让答辩人待岗(将答辩人所负责部门分给他人,且没给答辩成都富士康人安排其他工作)。
造成答辩人每月只能领取800元的最低工资因此,在计算答辩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适当标准补算答辩人xxxx年1—6月的销售提成工资,否则,将直接降低答辩人离职补偿金补偿数成都富士康额(答辩人建议以答辩人实际待岗前一个月份的佣金为补偿标准)。
4、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二十条:“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培训费及其成都富士康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变更”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申请不符合事实,没有法律依据,请求法庭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并依照法律规定重新审理仲裁委的不当裁决,依法维护答辩人的成都富士康权益。
答辩人:王xx 代理人:沈xx律师 xxxx年11月5日富士康招聘网致力于为您提供有价值的打工招聘信息,坚持以保障工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多年的人力资源服务经验沉淀,只为为用户带来更好的服务,劳动仲裁答成都富士康辩书的内容告一段落了,想对劳动仲裁答辩书什么时候交进一步了解,请联系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