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班”也有工资拿?富士康这些情况不在岗也要发工资!
【摘要】
富士康工会君说法
目前,对于“参加社会活动视为正常劳动”的情形,《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均有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等。如果劳动者参与了上述社会活动,而用人单位没有支付该期间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应及时向用人单位主张。另外,除了参加社会活动以外,职工休年假、女职工休产假等法定计薪期间,用人单位也应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否则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主张相关补偿及赔偿。